近日,北京证监局向国都证券及其董事长翁振杰,发出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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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证监局发现,国都证券股权管理、投行业务管理等环节出现问题,反映出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影响公司合规稳健展业。
更为严重的是: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10月11日期间,国都证券多项投行业务遭到暂停,包括与股票发行相关的保荐、承销业务,公司债券承销等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不及一年的时间内,券业老将翁振杰的名字,再次登上北京证监局的罚单中。
国都证券前身是北京国际信托投的证券部,2001年重组为综合性证券公司,2017年登陆新三板挂牌上市。
罚单显示:国都证券在公司治理层面存在三方面问题。
具体包括:
股权管理未履职尽责。未审慎判断并报告部分股东一致行动人关系情况、公司股权结构重大变化和个别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未依规执行治理程序。未召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薪酬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
激励的约束机制缺失。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未充分反映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要求。
2023年1月,北京证监局曾对国都证券多位股东下达罚单。
其中提及,重庆国际信托作为国都证券股东未如实向国都证券说明与国都证券其他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关系。
当时罚单还显示:重庆国际信托与国都证券多名股东通过股票质押协议违规约定让渡表决权等股东权利,扩大该信托作为国都证券股东的影响力。四是利用对国都证券经营管理的影响,进行不当关联交易获利。
罚单指出:国都证券的投资银行业务亦存在多个漏洞。
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关联交易管理失当。关联方投行业务执业标准低;业务独立性不足,业务通道化;对部分关联方业务未履行合规审查和信息披露。
二是执行业务未勤勉尽责。部分债券项目未充分核查发行人主要风险发生变化的影响;部分IPO项目申报材料未充分核实发行人采购、存货、费用支出等业务真实性;对项目信用变化的风险防范和应对缺失,业务风险积聚。
三是合规内控管理薄弱。同一项目短期内多次召开立项、内核会议,在相关问题没有进一步充分核查的情况下即通过了内控程序;投资银行业务薪酬激励实行包干,业务人员收入与项目收入直接挂钩,业务部门负责人薪酬递延不满足规定年限。
基于以上问题,北京证监局决定: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10月11日期间,暂停国都证券与股票发行相关的保荐、承销业务,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非上市公众公司推荐业务。
罚单显示:国都证券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公司治理失衡,投行业务内控制衡失效,影响公司合规稳健展业。翁振杰作为董事长对此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翁振杰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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