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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收受的现金、礼金和实物的折价款,要在8月底前上缴廉政账户并备注‘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上缴款’,鼓励缴款人用实名存入并备注款项来源(如接受宴请、公款旅游等)。银行提供的客户回单联是上交非法所得的证据,缴款人要妥善保管。”
8月15日,安徽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称,为确保全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市卫生健康委设立廉政专用账户,存入范围包括:市卫健委机关及市直卫生健康单位工作人员以权寻租的非法所得,接受市卫生健康委管理指导的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便利牟取的非法利益,以及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的现金、礼金和实物的折价款。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近日公开廉政账户时介绍,医院职工本人及配偶、子女、其他亲属违反规定收送的医药领域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应在8月25日前将等值款存入廉政账户(专用账户)。存款人应以实名向廉政账户(专用账户)存款,存款时需备注“某某某医药领域集中整治上缴款项”。廉政账户(专用账户)由院纪委和计划财务科共同实行保密管理,对存款人姓名、存款数额等予以保密。廉政账户(专用账户)只存入,不支取,账户资金按有关规定处理。
另外在8月15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卫生健康委也将市卫健委及直属医疗卫生单位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和清退专用的10个廉政账号一并公布。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则在公布院内专用廉政账号时表示,对该院所有职工主动退款、主动说明问题、主动投案的人员给予宽大处理。
将在医药反腐中启用“廉政账户”的还有江西。
8月7日,江西省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协作机制召开第一次会商会,省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龚建平强调,要及时发布医药领域腐败问题举报电话、信箱及廉政账户,强化线索信息互通共享,加强重大问题或典型案件的协调配合,坚持即查即治、边查边治,进一步提升工作的有效性、针对性。
本文作者:记者钟煜豪,来源:澎湃新闻,原文标题:《医药反腐中多地启用“廉政账户”:鼓励缴款人用实名存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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