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嘉骏对此文亦有贡献
过去的一年并不安稳。俄乌冲突、能源危机、粮食危机等黑天鹅事件层出不穷,气候变化造成的极端洪水、高温和干旱也在对经济社会造成严重的冲击。
所幸的是,各国政府都清晰意识到在气候变化危机面前,合作是唯一的出路。为此,人们既看到了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的顺利召开,各国政府通过“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也看到在第27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 27)各国达成的为遭受气候灾害重创的发展中国家提供“损失和损害”基金的决议。
(资料图)
在ESG市场方面,虽然有个别开展ESG投资的资管机构遭受到了部分政客的指责,也有一些知名资管机构由于其ESG基金涉嫌“洗绿”被监管处罚,但是这并不阻挡ESG投资走向主流、走向规范化的步伐。
本文总结了监管机构、市场第三方机构和金融机构在推动经济社会环境所做出的努力,并在这些努力的基础上提炼出2023年ESG市场前瞻。
尽管全球已经有GRI、SASB等ESG信息相关标准,但是ESG信息使用方(主要是投资者)仍在渴求具备财务价值、具备可比性的ESG信息标准。
2021年11月,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6次缔约方大会(COP 26)由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受托人(IFRS Foundation Trustee)宣布成立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正是承担这一角色的机构。ISSB成立便备受关注的原因在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IFRS Foundation)下属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制定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已经被多个国家和地区采用。
市场预计ISSB出台的准则也将与IASB出台的IFRS一样被多个市场接受,从而提升全球非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在2022年3月,ISSB出台了两份准则的征求意见稿,分别是《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ISDS S1)以及《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ISDS S2)。
前者旨在对可持续报告的核心内容(治理、战略、风险管理、指标和目标)以及一般特征做出规定,后者则规定披露主体按照核心内容,披露其面临的气候相关重要风险和机遇信息,以及其应对这类风险和机遇所采取的措施等。
尽管最终版本预计在2022年末正式出台,但是ISSB已经明确范围三披露要求将会出现在正式版本。这类要求势必对按照ISDS进行信息披露的主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场各方也在拭目以待哪些机构会率先遵守ISDS要求进行披露。
自欧盟在2019年11月通过旨在提高ESG基金信息透明度的《可持续金融信息披露条例》(SFDR)以来, 许多国家和地区监管机构纷纷在SFDR的基础上,颁布了类似的监管条例。
例如在2022年度,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议了《加强投资顾问和投资公司对于ESG投资实践的披露》;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发布《可持续发展披露要求和投资标签》咨询文件;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发布《零售ESG基金披露及汇报指南》等。
这类监管文件或草案的出台是为了提高ESG基金的信息透明度,降低ESG基金“洗绿”风险。
另外,从2022年上半年开始,监管机构开始加大对ESG基金的“洗绿”风险打击。例如今年5月,德国警方指控德意志资管(DWS)ESG基金“洗绿”;同年11月,美国SEC指控高盛资管的基金产品并未遵守其内部制定的ESG投资制度,对其罚款400万美元等。
美国SEC还在今年发起了气候和ESG工作组(the Climate and ESG Task Force),该工作组的工作重点便是识别上市公司及资管机构的不正当ESG信息披露行为。种种征兆也都预示了ESG基金“洗绿”活动仍旧是全球各大监管机构关注的重点。
随着市场规则逐渐成熟,投资人ESG专业程度进一步提升,若ESG基金无法完整有效地披露其ESG投资目标、ESG投资方法论、资产配置、基金风险等信息,这类ESG基金将不会获得投资人的青睐。
图 1各国及各地区监管机构制定的ESG基金披露要求(来源:ESG and Climate Trends to Watch for 2023, MSCI)
董事会性别多样性已经成为许多国家和监管机构关注的重要ESG议题。有多项市场研究表明,董事会性别多样性有助于企业改善长期财务表现,并引导企业关注气候变化、职场包容性等ESG议题。
涉及到董事会性别多样化的监管规则变化势必对上市公司的运行及披露产生一定影响。香港联交所在2021年12月发布的《有关加强上市公司企业管治常规及汇报的咨询总结》,该文件提到将修改《企业管治守则》及《上市规则》涉及董事会多样性的内容,其中包括:
1)于2024年12月31日前,拥有单一性别董事会的现有上市发行人须委任至少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2)规定发行人披露多元化的目标及时间表;3)董事会应监察政策的实施情况并每年做出检讨等。新加坡交易所在2021年12月也对其上市企业董事会性别多样性做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其中包括企业需起草董事会多样性政策,在年报中定期披露董事会多样性目标、进展及时间线等内容。
以上提到的监管规则都在2022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随着ESG投资的兴起,尽责管理(stewardship)作为改善被投企业可持续发展表现的手段备受市场机构的青睐。在2022年,越来越多金融机构更愿意使用尽责管理,提升被投企业的社会表现水平。
举例而言,在2022年12月,由联合国支持的负责任投资原则(UN PRI)发起的“Advance”倡议,要求参与方通过尽责管理的方式,解决被投企业的社会和人权问题。目前共有管理着30万亿美金的220家投资机构参与至“Advance”倡议。在初始阶段,“Advance”倡议要求投资机构关注和改善40家处在金属矿业和可再生能源行业企业的社会和人权实践。
图 2“Advance”倡议关注的首批企业(来源:Advance)
与此同时,市场上也有一批投资机构采用联合行动方式,呼吁企业改善“人权”实践。2022年12月,十家共管理约8060亿英镑的资管机构呼吁被投公司采用“雇主付款原则”(Employer Pays Principle),不对移民工人收取费用、定期按时提供薪酬、保证工作场所安心体面等,更好地保护英国的季节性移民工人权益,避免雇佣“现代奴隶”(modern slavery)。
得力于COP15的成功召开,结合生物多样性对减缓和适应气候愈发重要,生物多样性保护议题在过去两年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度。上至政府,下至企业,都在谋求提高生态系统可持续性的方式。
在市场倡议方面,在COP 15会议上,投资机构宣布发起“自然行动100倡议”(Nature Action 100),该《倡议》旨在解决自然损失以及生物多样性的减少。
参与该倡议的投资机构需要:1)制定行业路径,识别100家投资者需重点参与(engagement)的公司名单;(2)支持和协调领投方、公司高管成员以及董事会成员合作;(3)识别为保护和恢复自然需要采取的企业行动;(4)根据关键指标跟踪重点公司的行动进展,并进行年度进展更新;(5)协调领头方和企业与政策制定者沟通。该倡议预计在2023年正式启动。
在信息披露方面,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标准指定机构已经开始紧锣密鼓地开始制定披露文件。今年12月,全球可持续发展标准委员会(GSSB)发布《GRI 304:生物多样性 2016》公众咨询文件;同期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发布了未来两年的重要工作计划,其中便包括了潜在的生物多样性项目。而这些披露项目的具体细节也许会在2023年公布。
绿色金融在支持“双碳”目标实现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转型金融的提出将有助于“双高”行业企业募集资金,加快“双高”企业绿色低碳转型速度。尽管经济体在进行绿色转型过程中会创造价值更高的绿色岗位,但是也会对高度依赖化石燃料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行业(如采煤业、公用事业和钢铁业)岗位产生一定的冲击。
为此,无论是今年11月份由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峰会批准的《2022年G20可持续金融报告》还是UNPRI发布的《投资实现公正转型:对中国制定公正转型披露框架的建议》,文件中均提到了企业应当分析其转型计划对当地社会经济产生的影响、加强对受影响的利益相关方沟通。在实践环节,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各方是如何寻找实现环境社会“多赢”的转型方案。
图 3 政府、投资者和公司在推动公正转型方面发挥的作用(来源:《投资实现公正转型:对中国制定公正转型披露框架的建议》,UNP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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