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著名”的民间操盘手,牵扯进了一桩离奇的私募官司之中。
这位名叫石某俊的投资人士,此前曾任多家投资机构的基金经理,据称最大曾运作400亿的资产。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0年6月,石某俊入职私募公司,当年9月,该机构正式备案成为证券类私募管理人。一个月后,石某俊离职该机构。
在上述一系列令人眼花缭乱的变动后,石某俊却将“前东家”告上法庭。
法庭上,双方围绕该私募机构是否“违法占用”石某俊基金从业资格,以及是否应补偿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展开激辩。
为了搞清原委,相关法院还几度“咨询”和“函询”相关行业协会。
这件官司更因直接触及私募机构及相关人士的“备案利益链”,而具有其他案件不具备的行业看点。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这桩官司的一方是操盘手石某俊,网上关于他的介绍文章非常有“看点”:
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曾任职银X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北京东方XX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创始人及证券投资总监,东X集团股票投资经理,明X控股集团机构投资经理,重庆民X投资控股集团基金公司副总经理,北京中X元X基金经理。
最大运作资金四百亿以上,精准预测近10年来全球金融市场主要大事件,牛市、熊市、震荡市、股灾均有大幅超越指数和同行业的优秀业绩;能在极其恶劣市场生存。2007年10月(6000点)和2015年6月(5000点)两次历史最高点逃顶。
拥有上述“神乎其神”背景的石某俊,2020年6月1日入职一家名为奥天奇投资的机构,担任基金经理。
2020年9月21日,这家北京私募机构正式备案为私募管理人。
令人不解的是,在成功备案后还不到一个月(10月19日),石某俊与奥天奇投资便解除劳动关系。
2021年,石某俊作为原告,又将奥天奇投资告上了法庭,此案先后经历了一审和二审。
这场官司名为劳动争议,但案件却并未关联员工薪酬、奖金,而是把焦点集中在从业资格和相关补偿上,非常罕见。
按照石某俊的说法:依据中基协的有关规定,具有5个基金从业资格的团队成员是申请私募基金牌照最起码的人员要求。由于申请基金牌照难度极大,团队成员需具有相当丰富的从业经历。
基于以上逻辑,他本人是奥天奇投资申请基金牌照必不可少的5人之一,且他拥有的20年以上的证券金融从业经历是团队中最为资深的。
但在他离职后,奥天奇在备案信息与其“切割”时,出现了问题,导致他无法另外执业。
石某俊要求:奥天奇投资应支付他因违法占用基金从业资格导致三个月无法继续就业的经济损失9万元。
法庭上,双方争论的焦点是,谁应为石某俊的备案无法及时调整负责。
而这又牵涉到,石某俊为何会被误标注为奥天奇公司高管,以至其后续身份变更遇到了迟滞。为此,相关法院还曾发函向相关行业协会询问其中细节。
相关协会回函如下:“经查,石某俊在北京奥天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经理一职,该职位为一般投研人员,非高管职务,2021年1月11日,石某俊在该机构正常离职。所在机构标准实际离职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此前,因石某俊任职的前一家单位未按规定及时为其办理高管信息重大变更,导致奥天奇在人员系统中申报石某俊信息时,系统自动将其标记为高管人员。”
石某俊方则主张,奥天奇公司对上述行为有一定责任,原因是:
奥天奇公司在一审期间先称2020年9月21日(获得“牌照”当日)已经可以看到将石某俊登记为高管,后面又称2020年10月19日石某俊离职当日才知晓此事。
而法院这审理认为,根据相关行业协会回函,以及奥天奇投资曾就平台上登记职务与实际不符的问题向中国基金业协会多次反映、沟通,依据现有证据难以认定系奥天奇投资的原因致使石某俊无法及时完成离职变更,亦难以认定奥天奇公司对此存在过错。故石某俊要求奥天奇公司赔偿经济损失,缺乏充分依据,该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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