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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已取缔34家非法社会组织


【资料图】

本报讯(记者 顾磊)记者从民政部获悉,自6月20日民政部、中央统战部、中央网信办等11部门开展2023年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以来,已核查涉嫌非法社会组织线索700余条,有效线索402条。其中,取缔34家,劝散144家,自行解散20家,引导登记17家,在查案件170起。

据了解,这是民政部继2018年、2021年专项行动之后开展的第3次专项行动,为期6个月。此次专项行动加强网上线索搜集和大数据监控分析,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线索排查。对于排查发现的线索,进一步加大执法查处力度,综合运用取缔、劝散、信用监管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置。同时推进多部门联合惩治,强化对非法社会组织责任人的处罚措施,提高其违法成本,坚决防止打击之后“改头换面”又出现。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这两个月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来看,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突出表现为“四个更加”:表现形式更加多样、运作手法更加隐蔽、互动方式更加虚拟、活动领域更加宽泛。据介绍,一方面,非法社会组织表现形式更加多样。有的千方百计、想方设法“投靠”到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名下,变身为分支机构,为非法身份洗白;有的暗示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某种关系,伪装“官方背景”。另一方面,非法社会组织运作手法更加隐蔽。有的不再对外公布联系地址、联系人员、联系电话,仅通过一个邮箱开展活动,让人找不到组织实体。

为了取得更好的效果,当前,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重点将做到“四个加强”:加强线索排查、加强打击力度、加强联合执法、加强源头治理。下一步各地各部门将在深入研判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特点基础上,强化线索排查和网络舆情监测,依法开展打击取缔,严厉追究相关负责人法律责任,从严查处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的单位和组织,依规依纪追究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的领导干部责任,推进专项行动向纵深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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