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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员工的推荐材料需要严格的规范,这是最新的监管文书提示的情形。
日前,江苏证监局披露了对德邦证券员工付某某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 江苏证监局发现付某某作为德邦证券南京龙园西路证券营业部的员工期间,向客户传递非由德邦证券统一提供的证券类金融产品宣传推荐材料及有关信息。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09〕2号)第十一条第五项、第十三条第九项、第二十七条及《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3号)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3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江苏证监局披决定对付永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天眼查信息显示,德邦证券是复星系旗下的证券公司,公司直接的第一大股东为上海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德邦证券的疑似实际控制人是郭广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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