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度,银行理财产品“亏”出了名气,让不少投资者选择赎回,来年的“开门红”要怎么打破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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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银行理财已经“未雨绸缪”,做出了应对。
最新信息显示,多家银行理财子公司日前开始推介“低波动理财”产品,这些产品投资方法和标的与往常没有太多区别,但使用了一个“估值神器”——摊余成本法。
所谓的摊余成本法,粗略的说,就是对持仓品种主要进行成本计价,而较少考虑市价波动的估值方法。采用了类似方法的理财产品,即便再次遭遇今年的被动局面,也基本可以避免日亏损出现。
但这类产品能一劳永逸的解决银行理财的浮亏问题么?
这类产品的募集和运营有什么局限性?
这些问题值得思考。
“摊余成本法”估值的理财产品有多火?
看看最近各大银行(和旗下理财子)的APP就知道了。
初步统计,包括渝农商理财、光大理财、工银理财、交银理财、建信理财、宁银理财、平安理财、兴银理财、招银理财在内,10余家银行理财子公司都在热推“摊余成本法”估值产品。
从产品历史来看,这些产品中,有的属于存续产品的新一轮滚动周期,但有些却是“首发”。
例如12月26日,交银理财就滚动首发多款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封闭式理财产品。如图所示:
从主推的“卖点”来看,这类产品最大卖点就是:低波动。
“持有至到期、策略稳健”、“封闭式运作,自动到期”、“摊余成本法估值,过滤市场利率波动”……几乎是每个产品必备的营销术语。
各家理财子就差指着旗下的产品大喊,这个“不会亏”了。
那么“摊余成本法”估值的理财产品,为什么很难亏呢?
这里我们首先需要了解银行理财产品为什么会亏损。
通常,银行理财(资管)产品会亏都是三个原因:
持有品种“暴雷”了,烂账了。短期买卖导致了亏损。最常见的,持有的有价证券“跌”了,导致估值出现了短期的“负数”。而摊余成本法,就是对持有证券只按买入成本计价,并且按一定规则在剩余期限内摊销溢价、折价和利息的方法。
说白了,凡是做“摊余成本法”的理财产品,只要不“暴雷”、不瞎折腾买卖,老老实实把债券买入持有到期,就可以稳稳的做到不亏。
这个优势在当下理财市场里,当然是有其一定的吸引力的。
但是,这么好用的方法,银行为啥早没发现?
当然不是!
“摊余成本法”的产品也有许多的限制条件。
比如,最重要的一个,通常这类产品应为具备一定封闭期的产品。
道理也很简单啊,产品封闭了,你才可以安心的持有到期啊。
但这类产品肯定导致相关理财产品的流动性会受影响。
其次,尽管可以成本定价,但持有券种不可以下跌的过于厉害,否则会被估值法则要求“重估”。这即是所谓的“影子定价”。
其三,如果持有的证券出现“暴雷”,则相关的估值方法的“优势”即刻消失。
除了搞估值方法“创新”外,一些银行子公司还在投资标上“做文章”,比如推出——专注投资存款类资产的理财产品。
理论上,存款类资产的保障程度和波动水平都会好于其他债券资产,这个安排,显然也是剑指低波动市场。
比如,宁银理财日前推出一款理财产品,名为宁银理财宁欣固定收益类封闭式理财262号产品。
该产品投资期限为192天,业绩比较基准为3.2%。
和目前大多主投债券资产的中底风险理财不同,该产品的介绍页面标注,这款产品底层均为存款类资产,整体波动小。
根据历史模拟数据测算,产品业绩达标率超过95%。
目前,国有大行3年期的定期存款年利率才3%,3年期的大额存单产品才3.1%左右。
相比之下,若该理财产品底层资产100%为存款类资产,吸引力着实不小。
值得注意的是,自2018年资管新规的意见稿出台,银行理财产品就走上了“净值化”的大潮。
而其中一个重要转型特征就是资产计量方式从“摊余成本法”向“市值法”转换。
2021年,现金类管理产品新规推出,又进一步加大了对理财产品应用摊余成本法的限制。
收益,大概率的,银行理财产品未来的目标不是让摊余成本法再度“全面主导”这个市场。
一些分析师也认为,理财产品估值方法的适时调整,有利于从增量资金角度稳定负债端。为债市短期稳定贡献力量。不过,从中期角度来看,要实现摊余成本法理财产品全面替代净值类产品,并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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