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河北南网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主要明确了各个季节的峰谷电价时段,且进一步拉大峰谷电价差。
此次通知表示,高峰和低谷用电价在平段电价的基础上分别上下浮动70%;尖峰时段的用电价格在高峰电价的基础上上浮20%,(其中具体时段划分如下)。但是此次上调并非河北省的首次操作,早在去年河北省已出台文件表示高峰和低谷时段用电价格在平段电价基础上分别上下浮动50%;尖峰时段用电价格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
此次的70%,可以说是进一步拉大了峰谷电价差,提升了电力资源优化配置的能力和消纳能力。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时段划分:
(一)夏季(6、7、8月)
低谷0—8时;平段8—15时、23—24时;高峰15—19时、22—23时;尖峰19—22时。
(二)冬季(每年12、次年1、2月)
低谷:1—6时、12—15时;平段:0—1时、6—12时、15—16时;高峰:16—17时、19—24时;尖峰:17—19时。
(三)其他季节(每年3、4、5月及9、10、11月)
低谷:1—6时、12—15时;平段:0—1时、6—12时、15—16时;高峰:16—24时。
大家都知道风电、光伏作为新能源发电不稳定,存在消纳问题,所以需要配置储能。而由于以前我国电力市场是计划电,以火电为主的发电机制。但是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风光这种绿电未来将会成为我国电力市场的主流,所以储能的重要性就体现出来了,但是由于电价机制等各种原因,储能的盈利模式,盈利状况到目前仍没有非常清晰的答案,因为里面牵涉的因素太多,其中就包括电力市场改革,以及电价机制问题。
而河北此次峰谷价差浮动范围从50%上调到70%,可以进一步引导用户侧灵活配置资源,削峰填谷,进而配置储能系统。提高峰谷价差,用户侧既可以调节用电安排进而来降低用电成本,如果用电时段比较刚性,可以配置储能来削峰填谷,峰谷价差的拉大,就会产生盈利空间,这样用户侧装储能经济性更高,进而刺激工商业企业配储积极性。所以河北的政策,对用户侧储能的发展是显著利好的。
整体而言,见智研究认为,不只是河北,国内各省也陆续出台一系列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储能的盈利情况将陆续得到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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