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认为,并购的确可以有效化解资金困难企业的问题,但大规模的项目并购只会在房屋销售市场和土地市场恢复之后发生。当前,资金困难企业只有采取积极自救的态度,才可能保住长期发展所必须的债务信用。我们相信,行业信用风险外溢的势头可以止住,但行业的信用风险并没有彻底结束。
由于信用债市场,尤其是境外信用债市场的持续收缩,行业在表外负债、受限资金和真实盈利能力披露方面存在缺陷,且信用债的重组、展期和违约事件不断,投资者信心恢复需要很长的时间。金融系统很难承担道德风险,直接给予困难地产企业流动性支持。预售制之下,消费者尽可能规避低信用房企所开发的项目,这类项目降价促销的效果不佳。针对低信用公司开发项目的预售监管,和针对低信用公司参与开发项目的合作方资金监管,都使得低信用公司销售回款回流总部更加不畅。综合来看,低信用公司可以指望的活水,未来主要来自于项目并购市场。正因如此,监管机构也颇为支持地产企业发起并购。
我们并不认为,项目并购能很快改变房地产市场整体面貌。首先,存量项目情况复杂,项目产权性质瑕疵和隐性负债,常常不能透过短期尽调搞清楚,一般来说企业更愿意通过公开市场拿地,不愿意并购拿地。历史上愿意大规模并购拿地的企业,例如融创中国、世茂集团等,如今自身资金也不宽裕(当然,历史上强调并购或许也是导致这些企业资产出现一些瑕疵的原因)。事实上,尽量少并购,可能是一些公司历史上信用好的重要原因之一(比如龙湖集团)。其次,各地房价跌多涨少,企业拿地热情整体黯淡。最后,个别资金困难的企业,可能有宁可冒债务重组的风险,不愿低价处置项目的心态。这是因为,低价处置项目,缩减资产负债表规模,反而可能进一步暴露企业虚弱的现状。
我们认为,只有土地市场已经开始复苏,并购市场才可能真正回暖。而土地市场的复苏,又以销售的复苏为前提。尽管监管层为市场化的并购创造最有利的条件,例如不将并购贷款计入贷款集中度管理的限额,积极撮合资金困难企业和有实力收购的企业负责人磋商,但我们坚信,不存在“拉郎配”式的并购,并购将以市场化原则展开。我们这一判断的核心原因在于,国有企业(目前可能发起并购的主体),不可能牺牲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原则,弥补部分资金困难企业犯下的经营管理不善的错误。我们相信,2022年3月底之后销售逐渐恢复,2022年下半年房地产项目并购市场有望复苏。
▍几类特殊的并购可能先行展开。
第一、高信用公司可能在最近几个月,积极收购和低信用公司的合资项目联营合营公司的股权;第二、面临坏账风险的银行金融机构,可能为一些去化本身比较容易,资产质量本身较好,但开发主体陷入困境的项目,寻求并购发起方,并为并购方直接提供资金支持;第三、轻资产物管和商管平台的并购。
▍风险因素
房地产企业盈利能力的风险,2021年起诸多房地产公司业绩面临不达市场一致预期的风险。
▍自救较粉饰更重要,相信行业信用风险外溢势头可以止住。
我们认为,并购的确可以有效化解资金困难企业的问题,但大规模的项目并购只会在房屋销售市场和土地市场恢复后发生。当前,资金困难企业急需避免“讳疾忌医”心态。只有采取积极自救的态度,才可能保住长期发展所必须的信用。我们相信,行业信用风险外溢的势头可以止住,但行业的信用风险并没有彻底结束。
本文作者:陈聪,张全国,李宗儒,来源:中信证券研究 (ID:gh_fe1d2be7e8db),原文标题:《不一样的周期:地产项目并购的冀望和遗憾》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