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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英智能IPO进入冲刺时刻:8成收入大客户突击入股挑战独立性 实控人股份曾经多名代持转手腾挪之谜待解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宏英智能)的IPO正在迎来关键一役。

据证监会安排,宏英智能将于1月13日上会接受发审委审核。

作为专注于移动机械与专用车辆智能电气控制系统领域的企业,宏英智能的产品分为智能电控及智能电控总成等。

宏英智能的业绩也在报告期内实现了强势增长。

招股书显示,宏英智能的营收从2018年的1.41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4.00亿元,同期归母净利润也从0.33亿元增加至1.15亿元,营收和归母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184.69%、248.48%。

宏英智能此次闯关主板,其所需要回答的问题依旧很多。

首先,业绩“暴增”的背后离不开第一大客户三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三一集团)及其旗下主体的支持,2020年来自三一集团的营业收入一度达到3.28亿元,占总收入比例超过8成,同比增长率更是高达55.00%。

正是贡献度超过半壁江山的三一集团,在宏英智能IPO申报前一年突击入股一跃成为第六大股东,客户和股东的双重身份也在挑战着宏英智能业务的独立性。

值得注意的是,宏英智能的实控人张化宏在公司设立之初曾多次将其股权交由同学、近亲属代持,短短的十三年间其股权已转手5人,其中是否另有隐情,也有待进一步解释。

三一集团的“宠儿”

宏英智能主要为各种移动机械与专用车辆提供电气控制系统产品及解决方案,其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起重机、履带起重机和挖掘机市场。

招股书显示,2018年至2020年,宏英智能的营收分别为1.41亿元、2.49亿元和4.00亿元,同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33亿元、0.76亿元和1.15亿元。

宏英智能可圈可点业绩的背后,三一集团“功不可没”。

三一集团从2018年至2020年为宏英智能所带来的营收分别为1.09亿元、2.12亿元和3.28亿元,占当期营收比重分别为77.45%、84.93%和82.07%。

超8成收入来自单一大客户的这一风险也引发证监会的关注。

“结合下游行业经营特点等情况,说明向主要客户销售集中度高的趋势是否符合行业特征,是否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在较大差异”。证监会指出。

宏英智能则以三一集团市占率较高为由进行解释。

据招股书,作为行业龙头的三一集团2019年在汽车起重机、履带起重机、挖掘机市场占有率分别为22.45%、46.45%、26.36%。

“报告期内(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公司产品应用于汽车起重机、履带起重机及挖掘机的收入占比合计分别为79.37%、85.27%、85.48%和87.50%,上述市场由于技术水平及门槛较高等原因,行业龙头集中明显”,宏英智能表示进一步表示:“以移动机械和专用车辆整机制造商为客户的公众公司普遍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况,发行人客户集中符合行业特点。”

尽管如此,但是从同业可比公司来看,宏英智能对于大客户的依赖更为明显。

招股书显示,同业可比公司瑞捷股份(836100.NQ)和恒基股份(002492.SZ)2019年第一大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39.30%、50.02%,均低于宏英智能84.93%的比例。

除了大客户这一身份外,三一集团同时还是宏英智能的股东。

宏英智能递交IPO申请的半年前,2020年11月三一集团斥0.45亿元认购宏英智能229.50万股的股份,其中每股价格为19.61元,持股比例达4.22%,而后因宏英智能的增资,该比例虽然降为目前的4.17%,但三一集团仍是其第六大股东。

由于持股比例低于5%,三一集团并未被认定为关联方,因此二者之间的交易也并未被认定为关联交易。

“三一集团持有发行人4.17%股份,未派驻且无权力向发行人派驻董事、监事或其他人员,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实施控制或施加影响的情形,对发行人不构成重大影响。”宏英智能表示。

股东和客户的双重身份使得宏英智能也很难摆脱对于三一集团的依赖,而如何将这一依赖性降低恐怕宏英智能也不易回答。

实控人股权代持多番腾挪之谜

宏英智能实控人张化宏曾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将其股权交由同学、近亲属代持,其中部分原因尚具合理性,但是也有难以自圆其说之处。

招股书显示,张化宏于2005年9月成立上海宏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宏英有限,宏英智能前身),并将其49%的股权交由其大学同学刘新东代为持有,对此张化宏将原因归结为《公司法》(2004修正,2004年8月28日生效)第二十条的规定,即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即,张化宏为了满足有限责任公司人数的规定而将其股权交由同学代持。

成立2年后的2007年,张化宏又将持有的51.00%的股权转让给配偶的弟弟曾晖,至此张化宏不再是宏英有限的名义股东。

这次张化宏的理由是“树立企业形象”等。

“由于公司成立之初人员规模较小,张化宏亲自承担销售工程师等对外职务,为在业务拓展中更好地树立企业形象、在商业谈判中争取更多的缓冲空间,决定不直接在公司的公示信息中体现大股东及董监高身份”。张化宏在招股书中表示。

信风(ID:TradeWind01)注意到,这一理由是否具有足够的说服力或有待探讨。

这是因为历史股东变更属于工商信息中的公开部分,客户完全有能力通过查询等方式获得,因此退出曾经的实控人角色转而依靠代持方式扩大谈判空间的可操作性较为有限。

事实上,这一情况也引起证监会对张化宏是否存在从事营利活动限制的质疑。

“请发行人补披露张化宏由他人代持股股份的原因,是否存在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限制,是否为了规避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是否与原单位的竞业限制、保密限制,变更代持人的原因,相关出资是否由张化宏缴纳,资金来源是否合法,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证监会指出。

宏英智能对相关质疑均予以了否认,并表示其资金来源合法。

而后张化宏又陆续将宏英有限的股权交由其岳父、岳母和妻子代持,其中的原因包括代持人工作繁忙、近亲属搬至上海居住、合理税务筹划等。

张化宏为何多次将宏英有限的股权辗转多人进行代持,这其中的理由是否真如其在招股书中所言之简单,又或者是欲盖弥彰,这一切也有待其进一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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